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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金門大學課程地圖

海洋與邊境管理學系(日間部學士班)111學年度課程架構圖

最低應修學分:138
校院必修課程通識課程專業必修專業選修
人文社會學院共同科目全校通識課程個體經濟學 /2i中華民國憲法(一) /2i法學概要 /2i總體經濟學 /2i移民政策與人權 /2i中華民國憲法(二) /2i財政學 /2i行政法(一) /2i移民法規(一) /2i刑法(一) /2i行政法(二) /2i移民法規(二) /2i刑法(二) /2i刑事訴訟法 /2i海巡勤務 /2i海巡法規(一) /2i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一) /2i犯罪偵查 /2i犯罪偵查實務 /2i海巡法規(二) /2i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二) /2i專業實習 /4i應用統計 /2i政治學(一) /2i民法(一) /2i國際關係(一) /2i管理學(一) /2i公共政策(一) /2i海洋文學與文化 /2i組織與管理 /2i政治學(二) /2i民法(二) /2i國際關係(二) /2i犯罪學 /2i管理學(二) /2i全球化與人口移動專題 /2i公共政策(二) /2i海洋巡護與海域執法 /2i職涯管理 /2i社會調查法 /2i海洋事務總論 /2i國際公法 /2i無人機科技執法 /2i比較政府與政治(一) /2i海洋學(一) /2i行政學(一) /2i組織行為學 /2i海商法(一) /0i海洋政策 /2i犯罪心理學 /2i東南亞政府與政治 /2i海關緝私實務與法規 /2i第二外語-韓文(一) /2i無人載具與海巡勤務 /2i海洋環境保護 /2i海洋法 /2i人力資源管理 /2i海關通關實務 /2i比較政府與政治(二) /2i公共管理 /2i海洋學(二) /2i行政學(二) /2i國家賠償法 /2i海商法(二) /2i第二外語-韓文(二) /2i關稅法規 /2i民事訴訟法 /2i海洋產業發展 /2i行政救濟法 /2i海洋休閒遊憩管理(一) /2i國際貿易 /2i第二外語-韓文(三) /2i第二外語-基礎緬甸語(一) /2i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一) /2i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一) /2i大數據分析與應用 /2i國際貿易法 /2i公文與訴訟文書 /2i航站港埠保安與安檢 /2i海洋休閒遊憩管理(二) /2i公司法 /2i金廈海域犯罪專題 /2i第二外語-韓文(四) /2i企業社會責任 /2i第二外語-基礎緬甸語(二) /2i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二) /2i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二) /2i海洋與海岸管理 /2i行政執行法暨行政罰法 /2i經濟學(一) /2i兩岸海洋政策比較研究 /3i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 /3i憲法專題 /3i邊境事務專題 /3i海洋事務專題 /3i政治溝通與政策宣導 /3i海洋事務與兩岸關係 /3i國家學 /3i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專題 /3i行政法專題 /3i海運政策與管理專題 /3i經濟學(二) /2i港埠政策與經營管理專題 /3i

     必修課程        選修課程  


備註:
1.畢業總學分138學分,共同必修8學分,通識課程16學分(由通識中心規劃),專業必修【含院必修(4)及系必修46學分,選修至少64學分(包括10學分可選修非本系所開設之專業課程),專業實習4學分,且須通過「本校學生英文及資訊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辦法」相關規定始可畢業。
2.表列選修科目為預定科目,將視實際需要而調整。
3.院必修課程不受學年限制,只需於修業期限內完成即可。
4.本系實習以『國立金門大學海洋與邊境管理學系學生實習要則』專業實習方法開設,專業實習四學分,開設於四下,可提前選修。
5.專業課程中管理學(一)、管理學(二)、民法(一)、民法(二)、海洋巡護與海域執法、行政學(一)、行政學(二)、公共管理、國際公法、海洋法、海洋學(一)、海洋學(二)、海洋政策、海洋與海岸管理、海洋事務總論至少需選修8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