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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金門大學課程地圖

海洋與邊境管理學系(日間部學士班)108學年度課程架構圖

最低應修學分:138
校院必修課程通識課程專業必修專業選修
人文社會學院共同科目全校通識課程個體經濟學 /2i中華民國憲法(一) /2i法學概要 /2i移民政策與人權 /2i中華民國憲法(二) /2i財政學 /2i行政法(一) /2i移民法規(一) /2i刑法(一) /2i行政法(二) /2i移民法規(二) /2i刑法(二) /2i刑事訴訟法 /2i海巡勤務 /2i海巡法規(一) /2i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一) /2i海巡法規(二) /2i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二) /2i犯罪偵查 /2i閩南建築與永續環境專題 /4i企業經營與管理 /4i政治學(一) /2i民法(一) /2i應用統計學(一) /2i國際關係(一) /2i管理學(一) /2i公共政策(一) /2i全球化與人口移動專題 /2i總體經濟學 /2i政治學(二) /2i民法(二) /2i應用統計學(二) /2i國際關係(二) /2i犯罪學 /2i管理學(二) /2i公共政策(二) /2i海洋巡護與海域執法 /2i職涯管理 /2i比較政府與政治(一) /2i海洋學(一) /2i行政學(一) /2i組織行為學 /2i海商法(一) /2i犯罪心理學 /2i專業英文(一) /2i東南亞政府與政治 /2i國際貿易 /2i海關緝私實務與法規 /2i第二外語-韓文(一) /2i海洋環境保護 /2i兩岸海洋與邊境事務專題 /2i人力資源管理 /2i海關通關實務 /2i比較政府與政治(二) /2i公共管理 /2i海洋學(二) /2i行政學(二) /2i國際貿易法 /2i兩岸關係法制與安全實務 /2i海商法(二) /2i專業英文(二) /2i第二外語-韓文(二) /2i民事訴訟法 /2i進階英文(一) /2i海洋產業發展 /2i國際政治經濟學(一) /2i國家賠償法 /2i國際海事法 /2i行政救濟法 /2i海洋休閒遊憩管理(一) /2i大數據分析與運用 /2i第二外語-韓文(三) /2i東海與南海議題 /2i海洋法 /2i中國大陸海洋政策 /2i進階英文(二) /2i國際政治經濟學(二) /2i公文與訴訟文書 /2i行政執行法 /2i關稅法規 /2i航站港埠保安與安檢 /2i海洋休閒遊憩管理(二) /2i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 /2i第二外語-韓文(四) /2i企業社會責任 /2i策略與創新管理 /2i治理與國際領域議題 /2i海洋與邊境犯罪偵查實務 /2i公司法 /2i恐怖主義與反恐專題 /3i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 /3i跨國犯罪專題 /3i憲法專題 /3i邊境事務專題 /3i國際公法專題 /3i海洋事務專題 /3i海運政策與管理專題 /3i金廈海域犯罪專題 /3i政治溝通與政策宣導 /3i國家學 /3i國際私法專題 /3i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專題 /3i行政法專題 /3i港埠經營管理專題 /3i國際刑法專題 /3i人口販運暨邊境管理專題 /3i

     必修課程        選修課程  


1.畢業總學分138學分,共同必修10學分,通識課程16學分(由通識中心規劃),專業必修【含院必修(4)及系必修42學分,選修至少66學分(包括10學分可選修非本系所開設之專業課程),專業實習4學分,且須通過「本校學生英文及資訊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辦法」相關規定始可畢業。
2.表列選修科目為預定科目,將視實際需要而調整。
3.院必修課程不受學年限制,只需於修業期限內完成即可。
4.本系實習以『國立金門大學海洋與邊境管理學系學生實習要則』專業實習方法開設,專業實習4學分(4上、4下開設),只需擇一學期修習。
5.專業課程中管理學(一)(二)、民法(一)(二)、海洋巡護與海域執法、行政學(一)(二)、公共管理、國際公法、海洋法、跨國犯罪專題至少需選修7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