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課程
選修課程
"備註:
1.畢業總學分134學分,共同必修16學分,通識課程16學分(由通識中心規劃),專業必修[含院必修(6)及系必修] 64學分,選修至少38學分(包括 0 學分可選修非本系所開設之專業課程),且須通過「本校學生英文及資訊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辦法」相關規定始可畢業。
2.表列選修科目為預定科目,將視實際需要而調整。
3.有標星號(*)的課程為院必修課程。
4.院必修課程不受學年限制,只需於修業期限內完成即可。
5.本系實習以『國立金門大學海洋與邊境管理學系學生實習要則』專業實習方法開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