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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金門大學課程地圖

電機工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112學年度課程架構圖

最低應修學分:30
校院必修課程通識課程共同必修專業必修專業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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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畢業總學分30學分,學位論文6學分,專業必修4學分,專業選修20學分(包含12學分可選修非本系所開設之課程),必須滿足本學系修讀規定。
二、專業選修課程不分年級。
三、表列選修科目為預定科目,將視實際需要而調整。
四、專題討論(一)及(二)以指導教授參與的專長組別為主。
五、研究生須於申請學位考試當學期修得學位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