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課程
選修課程
"備註:
1.畢業總學分136學分,共同必修10學分,通識課程16學分(由通識中心規劃),專業必修【含院必修(4)及系必修64學分,選修至少40學分(包括10學分可選修非本系所開設之專業課程),專業實習6學分,且須通過「本校學生英文及資訊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辦法」相關規定始可畢業。
2.表列選修科目為預定科目,將視實際需要而調整。
3.院必修課程不受學年限制,只需於修業期限內完成即可。
4.本系實習以『國立金門大學海洋與邊境管理學系學生實習要則』專業實習方法開設,專業實習6學分(4上、4下開設),只需擇一學期修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