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課程
選修課程
1
法律課程
2
海巡課程
3
海關課程
4
基礎知識
5
移民課程
"備註:
1.畢業總學分130學分,共同必修18學分,通識課程16學分(由通識中心規劃),專業必修(含院必修及系必修)62學分,選修至少34學分(包括 0 學分可選修非本系所開設之專業課程),且須通過「本校學生英文及資訊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辦法」相關規定始可畢業。
2.表列選修科目為預定科目,將視實際需要而調整。
3.有標星號(*)的課程為院必修課程。
4.院必修課程不受學年限制,只需於修業期限內完成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