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課程
選修課程
1
人文核心課程
2
文學組
3
外國語文課程
4
社會文化組
5
華語文教學核心課程
6
歷史組
備註:
一、本系至少須修滿128學分(含必修課程36學分,專業選修52學分,院必修課程6學分,共同科目12學分,通識16學分,專業實習6學分)方得畢業。
二、共同必修之專業實習6學分為華文語教學實習課程。
三、大二時應自文學(□)、歷史(○)、社會文化(△)三領域中,選擇一項作為專業領域,畢業前至少修滿此領域必選修課程4學分及領域選修課程36學分共40學分。
四、若因個人因素需更換專業領域,將在大二上學期末辦理換組作業。
五、院必修課程需修滿6學分共3門課程,本系學生若選擇東亞社會與文化,僅承認為院必修。
六、第二學年後之語文課程,每位學生必須就第二外語兩門課程至少擇一類選修。A.選修第二外語類日文者必須將「第二外語1~4(日文)」四門課均須修畢且及格,方可畢業;B.選修第二外語類法文者必須將「第二外語1~4法文)」四門課均須修畢且及格,方可畢業。依個人興趣選修,人數需達十人以上始能開課。
七、英文能力畢業門檻辦法另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