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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暨大陸事務學系(日間部學士班)105學年度課程架構圖
最低應修學分:
128
校院必修課程
通識課程
共同必修-專業實習
共同必修
專業必修-院必修
專業必修-系必修
專業選修
人文社會學院共同科目
全校通識課程
專業實習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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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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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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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教育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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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學概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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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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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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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教育(二)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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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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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與管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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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文學導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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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的國家公園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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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社會與文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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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文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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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學(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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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關係與外交史(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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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統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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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學(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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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析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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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關係與外交史(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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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黨史與意識形態(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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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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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政府與政治(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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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政府與政治(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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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經濟發展(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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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經濟發展(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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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黨史與意識形態(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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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資源規劃ERP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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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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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政府與政治(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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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政府與政治(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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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社會發展(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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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政治經濟學(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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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政治(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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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外交政策(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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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經濟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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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外交政策(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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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與國際治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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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社會發展(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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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政治經濟學(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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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政治(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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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緒論(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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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政治與民主選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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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傳播與國際時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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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外語 – 日文(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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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趨勢與服務管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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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禮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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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緒論(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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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外語 – 日文(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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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經濟與產業管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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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外交政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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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英文(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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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二外語(三)-日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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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關係(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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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經濟學(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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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化與自由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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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英文(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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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二外語(四)-日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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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兩岸關係(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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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經濟學(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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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設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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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亞政府與政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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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與國際視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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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英文(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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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國際法(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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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外語(五)-日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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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際組織(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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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廈海域犯罪專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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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歐政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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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與政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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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貿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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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英文(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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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二外語(六)-日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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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際法(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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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組織(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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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現勢分析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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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日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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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化與自由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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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政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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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和平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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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政府與政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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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與國際安全(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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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華人與兩岸僑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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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亞華人政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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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文教專題(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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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安全戰略(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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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合作專題研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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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聯盟研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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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與國際安全(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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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研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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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文教專題(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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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戰與東南亞華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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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與公共外交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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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日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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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安全戰略(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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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關係史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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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課程
選修課程
1
第二外語-日文
2
第二外語-英文
一、畢業總學分128學分,共同必修32學分,專業必修58學分,選修至少38學分(包括10學分可選修非本系所開設之專業課程),且須通過「本校學生英文及資訊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辦法」相關規定始可畢業。
二、除共同必修英文及進階英文(一)(二)課程外,應選修其他外語課程,合計四學期,修畢且均及格方可畢業。
三、通識及共同必修課程之詳細規定,另依據通識教育中心共同必修科目表之規定辦理。
四、表列選修科目為預定科目,將視實際需要而調整。
五、擋修條件規定:(相關限修條件可參閱「課程限修條件申請表」)。
(一)倘若該課程學期總成績低於40分(不包括40分) 者,不得修習下一學期該課程之連續課程。
(二)如連續課程連續兩學期不及格者,也列入擋修範圍。
(三)該課程設有先修課程或連續科目時,倘若未修習先修課程或先修課程學期成績低於40分(不包括40分)者,不得修習該課程。
(四)專題研究課程須該學期總成績及格者,始得修習下一學期該課程之連續課程。
(五)應屆畢業生除專題研究課程外,不受擋修限制,可視狀況自行調配修習之課程。
(六)若經過該課程之授課教師同意者,該課程之修習不受本擋修規定之限制。
六、院必修課程不受學年限制,只需於修業期限內完成即可。
七、專業實習課程:
(一)3下之專業實習(專題製作一)、4上(專題製作二)各3學分,每學分18小時計,為連續性課程。
(二)校外實習6學分(4上、4下開設),分短期實習與長期實習,相關要求依據本系實習手冊規定辦理。
(三)專業實習課程中專題製作、短期實習及長期實習三模組,只需擇一修習。
八、凡本系所開課程但未列於各級課程規劃表上者,均係為選修課。
九、本表適用於105學年入學之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