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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金門大學課程地圖

國際暨大陸事務學系(日間部學士班)103學年度課程架構圖

最低應修學分:128
校院必修課程通識課程專業必修專業選修
社會科學院共同科目全校通識課程國際關係(一) /3i經濟學 /2i政治學(一) /3i中國大陸研究(一) /2i國際關係(二) /3i政治學(二) /3i中國大陸研究(二) /2i經濟分析 /2i社會科學概論 /2i中國大陸經濟發展(一) /2i中共黨史與意識形態(一) /2i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一) /2i中共政府與政治(一) /2i中國大陸經濟發展(二) /2i中共黨史與意識形態(二) /2i企業資源規劃ERP /2i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二) /2i中共政府與政治(二) /2i中共外交政策(一) /2i空間社會與文化 /2i中國大陸社會發展(一) /2i國際政治經濟學(一) /3i國際政治(一) /2i國際經濟學 /2i中共外交政策(二) /2i全球化與國際治理 /2i中國大陸社會發展(二) /2i國際政治經濟學(二) /3i國際政治(二) /2i法學緒論(一) /2i資訊素養應用(一) /2i政黨政治與民主選舉 /2i比較政府與政治(一) /2i法學緒論(二) /2i資訊素養應用(二) /2i政治傳播與國際時事 /2i比較政府與政治(二) /2i中華民國中國大陸政策 /2i美國外交政策 /2i進階英文(一) /2i2兩岸關係(一) /2i政治經濟學(一) /2i第二外語 – 日文(一) /2i1兩岸談判實務理論 /2i社會統計 /2i東南亞政治與國際關係 /2i進階英文(二) /2i2兩岸關係(二) /2i政治經濟學(二) /2i第二外語 – 日文(二) /2i1全球化與國際視野 /3i亞太區域政經發展 /2i進階英文(三) /2i2第二外語(三)-日文 /2i1國際法(一) /3i俄羅斯近代史 /3i國際組織(一) /2i民主化與自由化 /2i日本政府與政治 /3i國際與兩岸賽局策略 /2i兩岸經貿 /2i進階英文(四) /2i2第二外語(四)-日文 /2i1國際法(二) /3i國際組織(二) /2i戰略與國際安全(一) /2i國際智財權 /2i比較經濟制度 /2i兩岸和平學 /2i歐洲政府與政治 /2i海外華人與兩岸僑務 /2i東南亞華人政局 /2i進階英文(五) /2i2第二外語(五)-日文 /2i1國際文教專題(一) /2i戰略與國際安全(二) /2i歐洲聯盟研究 /2i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研究 /2i國際文教專題(二) /2i冷戰與東南亞華人 /2i僑務與公共外交 /2i專業實習報告寫作 /2i國際禮儀 /2i進階英文(六) /2i2第二外語(六)-日文 /2i1兩岸風險管理與危機處理 /2i

     必修課程        選修課程  
1  第二外語-日文 2  第二外語-英文


備註:
一、畢業總學分128學分,共同必修12學分,通識課程16學分由通識中心規劃,需於四學年內修完16學分,專業必修56學分,選修至少32學分(包括10學分可選修非本系所開設之專業課程),且須通過「本校學生英文及資訊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辦法」相關規定始可畢業。

二、除共同必修英文及專業英文課程外,應選修其他外語課程,合計四學期,修畢且均及格方可畢業。
三、通識及共同必修課程之詳細規定,另依據通識教育中心共同必修科目表之規定辦理。

四、表列選修科目為預定科目,將視實際需要而調整。

五、擋修條件規定:(相關限修條件可參閱「課程限修條件申請表」)
(一)倘若該課程學期總成績低於40分(不包括40分) 者,不得修習下一學期該課程之連續課程。
(二)如連續課程連續兩學期不及格者,也列入擋修範圍。
(三)該課程設有先修課程或連續科目時,倘若未修習先修課程或先修課程學期成績低於40 分(不包括40分) 者,不得修習該課程。
(四)專題研究課程須該學期總成績及格者,始得修習下一學期該課程之連續課程。
(五)應屆畢業生除專題研究課程外,不受擋修限制,可視狀況自行調配修習之課程。
(六)若經過該課程之授課教師同意者,該課程之修習不受本擋修規定之限制。

六、院必修課程不受學年限制,只需於修業期限內完成即可。

七、專業實習課程:
(一)3下之專業實習(專題製作一)、4上(專題製作二)各3學分,每學分18小時計,為連續性課程。
(二)4上專業實習(校外短期實習)6學分,須在同一機構連續實習8週,並不低於320小時為原則。
(三)4下專業實習(校外長期實習)9學分720小時(一學期18週、每週5天、每天8小時)。
(四)專業實習課程中專題製作、短期實習及長期實習三模組,只需擇一修習。

八、本表適用於103學年入學之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