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課程
選修課程
1
長照政策與專業服務模組
2
長照管理與福祉科技模組
3
研究基礎領域
一、畢業總學分36學分,專業必修15學分(含學位論文6學分),專業選修至少21學分(包括3學分非本碩士班開設之專業課程)。
二、研究生須於申請學位考試當學期修得學位論文。
三、本系共有二個模組課程(專業選修),分別為「長照政策與專業服務模組」及「長照管理與福祉科技模組」。研究生須從二個模組課程中,擇選一組為主修模組,另一組為副修模組。
1.主修模組:須修讀5門(含)以上課程(任選)。
2.副修模組:須修讀4門(含)以上課程(任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