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號:
密碼:
國立金門大學課程地圖
操作手冊
|
核心能力
|
eCampus
搜尋課程:
全校課程討論區
|
返回首頁
國際暨大陸事務學系(進修部學士班)102學年度課程架構圖
最低應修學分:
128
校院必修課程
通識課程
共同必修
專業必修-院必修
專業必修-系必修
專業選修
全校通識課程
國文(一) /2
i
英文(一) /2
i
體育(一) /0
i
服務教育 /0
i
國文(二) /2
i
英文(二) /2
i
體育(二) /0
i
體育(三) /0
i
專業英文(一) /2
i
體育(四) /0
i
專業英文(二) /2
i
經濟學 /2
i
社會科學概論 /2
i
空間社會與文化 /2
i
政治學(一) /2
i
法學緒論(一) /2
i
兩岸關係(一) /2
i
政治學(二) /2
i
法學緒論(二) /2
i
兩岸關係(二) /2
i
經濟分析 /2
i
國際關係與政治(一) /2
i
中共黨政變遷史(一) /2
i
中共政府與政治(一) /2
i
比較政府與政治(一) /2
i
國際組織(一) /2
i
國際關係與政治(二) /2
i
中共黨政變遷史(二) /2
i
中共政府與政治(二) /2
i
比較政府與政治(二) /2
i
國際組織(二) /2
i
國際政治經濟學(一) /2
i
國際政治(一) /2
i
中共外交政策(一) /2
i
中國大陸社會發展(一) /2
i
全球化與國際治理 /2
i
國際政治經濟學(二) /2
i
國際政治(二) /2
i
中共外交政策(二) /2
i
國際經濟學 /2
i
中國大陸社會發展(二) /2
i
戰略與國際安全(一) /2
i
國際文教專題(一) /2
i
戰略與國際安全(二) /2
i
國際文教專題(二) /2
i
政黨政治與民主選舉 /2
i
兩岸司法互助(一) /2
i
中共政治與發展 /2
i
政治傳播與國際時事 /2
i
中國大陸法律體系 /2
i
兩岸司法互助(二) /2
i
統計學(一) /2
i
進階英文(一) /2
i
第二外語 – 日文(一) /2
i
中國經濟發展(一) /2
i
統計學(二) /2
i
進階英文(二) /2
i
第二外語 – 日文(二) /2
i
中國經濟發展(二) /2
i
進階英文(三) /2
i
國際法(一) /2
i
政治經濟學(一) /2
i
第二外語 – 日文(三) /2
i
中華民國政府與外交政策(一) /2
i
我國大陸政策與兩岸關係(一) /2
i
東亞國際關係(一) /2
i
國際關係與外交史(一) /2
i
進階英文(四) /2
i
國際法(二) /2
i
政治經濟學(二) /2
i
第二外語 – 日文(四) /2
i
中華民國政府與外交政策(二) /2
i
我國大陸政策與兩岸關係(二) /2
i
東亞國際關係(二) /2
i
國際關係與外交史(二) /2
i
進階英文(五) /2
i
兩岸和平學 /2
i
全球化專題 /2
i
第二外語 – 日文(五) /2
i
兩岸經貿 /2
i
比較經濟制度 /2
i
商務日語 /2
i
進階英文(六) /2
i
兩岸風險管理與危機處理 /2
i
全球民主現況與民主化進程 /2
i
第二外語 – 日文(六) /2
i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研究 /2
i
大陸對台經貿法規研究 /2
i
中日關係史 /2
i
中國大陸產業政策與區域經濟發展 /2
i
必修課程
選修課程
一、畢業總學分128學分,共同必修28學分,專業必修68學分(院必修6學分,可依105級院必修課程選修),選修至少32學分(包括10學分可選修非本系所開設之專業課程)。
二、除共同必修英文及專業英文課程外,應選修其他外語課程,合計四學期,修畢且均及格方可畢業。
三、通識及共同必修課程之詳細規定,另依據通識教育中心共同必修科目表之規定辦理。
四、表列選修科目為預定科目,將視實際需要而調整。
五、擋修條件規定:(相關限修條件可參閱「課程限修條件申請表」)。
(一)倘若該課程學期總成績低於40分(不包括40分) 者,不得修習下一學期該課程之連續課程。
(二)如連續課程連續兩學期不及格者,也列入擋修範圍。
(三)該課程設有先修課程或連續科目時,倘若未修習先修課程或先修課程學期成績低於40分(不包括40分)者,不得修習該課程。
(四)專題研究課程須該學期總成績及格者,始得修習下一學期該課程之連續課程。
(五)應屆畢業生除專題研究課程外,不受擋修限制,可視狀況自行調配修習之課程。
(六)若經過該課程之授課教師同意者,該課程之修習不受本擋修規定之限制。
六、凡本系所開課程但未列於各級課程規劃表上者,均係為選修課。
七、本表適用於102學年入學之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