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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英語學系(日間部研究所碩士班)106學年度課程架構圖
最低應修學分:
36
校院必修課程
通識課程
專業必修
專業選修
人文社會學院共同科目
全校通識課程
研究方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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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教學理論與實務 /3
i
外語習得 /3
i
語言學原理 /3
i
論文寫作方法 /3
i
學位論文 /6
i
跨文化溝通 /3
i
英語語法教學 /3
i
英文閱讀教學 /3
i
英語聽力教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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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概論與教學 /3
i
英文寫作教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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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口語教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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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英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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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發音教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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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設計與教材評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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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測驗與評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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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討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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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教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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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課程
選修課程
一、本碩士班學生畢業時至少應修滿36學分,包括必修課程21學分,選修課程15學分,方得畢業。
二、專業必修包含學位論文6學分。
三、研三(含)以上之研究生未選修任何學分者,應加選「學位論文」0學分1小時。
四、若有未盡事宜,依「國立金門大學人文社會學院應用英語學系碩士班修業及學位考試作業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