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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金門大學課程地圖

國際暨大陸事務學系(日間部學士班)99學年度課程架構圖

最低應修學分:128
校院必修課程通識課程專業必修選修
人文社會學院共同科目全校通識課程經濟學(一) /2i政治學(一) /2i中華民國外交政策 /2i國際關係與政治(一) /2i中國近代與國共關係史(一) /2i經濟學(二) /2i政治學(二) /2i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 /2i國際關係與政治(二) /2i中國近代與國共關係史(二) /2i統計學(一) /2i貨幣銀行學 /2i國際法(一) /2i國際政治經濟學(一) /2i中國大陸研究(一) /2i國際法(二) /2i統計學(二) /2i財政學 /2i中國大陸研究(二) /2i國際政治經濟學(二) /2i社會科學研究方法 /2i東亞國際關係 /2i國際組織 /2i國際事務專題研究(一) /2i兩岸關係研究(一) /2i國際事務專題研究(二) /2i兩岸關係研究(二) /2i會計學(一) /2i法學緒論(一) /2i套裝軟體應用(一) /2i中國大陸文教 /2i會計學(二) /2i法學緒論(二) /2i套裝軟體應用(二) /2i經濟數學 /2i個體經濟學 /2i進階英文(一) /2i2國際貿易理論與政策(一) /2i各國政府與政治(一) /2i第二外語 – 日文(一) /2i1國際貿易理論與政策(二) /2i總體經濟學 /2i進階英文(二) /2i2各國政府與政治(二) /2i第二外語 – 日文(二) /2i1財務管理 /2i亞太區域政經發展 /2i計量經濟學 /2i進階英文(三) /2i2第二外語(三)-日文 /2i1中國大陸經濟 /2i國際財務管理 /2i歐洲區域政經發展 /2i進階英文(四) /2i2第二外語(四)-日文 /2i1中國大陸金融市場研究 /2i台商經營實務 /2i大陸法律制度 /2i戰爭與國際關係 /2i進階英文(五) /2i2第二外語(五)-日文 /2i1國際金融 /2i中共政治發展 /2i進階英文(六) /2i2第二外語(六)-日文 /2i1

     必修課程        選修課程  
1  第二外語-日文 2  第二外語-英文


"備註:
一、畢業總學分128學分,共同必修20學分(共同必修 8 學分,通識課程12學分由通識中心規劃,需於四學年內修完12學分),專業必修54學分,選修至少54學分(包括10學分可選修非本系所開設之專業課程),且須通過「本校學生英文及資訊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辦法」相關規定始可畢業。
二、第二學年後之語文課程,每位學生必須就進階英文與第二外語二類課程至少擇一類選修。A.選修英文類者必須將「進階英文(一)~(四)」四門課均須修畢且均及格,方可畢業。B.選修第二外語類日文者必須將「第二外語日文(一)~(四)」四門課均須修畢且均及格,方可畢業。依個人興趣選修,人數需達十人以上始能開課。
三、通識及共同必修課程之詳細規定,另依據通識教育中心共同必修科目表之規定辦理。
四、表列選修科目為預定科目,將視實際需要而調整。
五、有關本系學分之抵免,另依本系相關規定辦理。
六、擋修條件規定:(相關限修條件可參閱「課程限修條件申請表」)
1. 倘若該課程學期總成績低於40 分(不包括40分) 者,不得修習下一學期該課程之連續課程。
2.如連續課程連續兩學期不及格者,也列入擋修範圍。
3.該課程設有先修課程或連續科目時,倘若未修習先修課程或先修課程學期成績低於40 分(不包括40分) 者,不得修習該課程。
4 .專題研究課程須該學期總成績及格者,始得修習下一學期該課程之連續課程。
5.應屆畢業生除專題研究課程外,不受擋修限制,可視狀況自行調配修習之課程。
6.若經過該課程之授課教師同意者,該課程之修習不受本擋修規定之限制。
七、本表適用於99學年入學之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