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課程
選修課程
1
法律課程
2
海巡課程
3
海關課程
4
基礎知識
5
移民課程
備註:
1.畢業總學分146學分,共同必修12學分,通識課程16學分(由通識中心規劃),專業實習6學分,專業必修(含院必修及系必修)74學分,選修至少38學分(包括 10 學分可選修非本系所開設之專業課程),且須通過「本校學生英文及資訊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辦法」相關規定始可畢業。
2.表列選修科目為預定科目,將視實際需要而調整。
3.有標星號(*)的課程為院必修課程。顏色示意:基礎知識、法律課程、海巡課程、移民課程、海關課程。 4.院必修課程不受學年限制,只需於修業期限內完成即可。